红河哈尼梯田六个村庄村落传统民居修缮工程
发布时间:2016-07-08     阅读数:4264次    来源:原创
分享:

红河州元阳县大新寨、普朵下寨、阿者科村、全福庄中寨、上主鲁老寨、土锅寨均为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区景观核心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大新寨隶属新街镇水卜龙村委会,地处水卜龙东南边。主要以村寨内彝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、庙房、水碾房等)为保护对象。面积3.4平方公里,梯田面积735 亩,森林面积398 亩,全村共103 户444 人。



大新寨民居之一



大新寨民居之二


普朵下寨隶属攀枝花乡洞浦村委会,地处攀枝花乡东南,南邻普多上寨,东面普高老寨。主要以村寨内哈尼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等)为保护对象。普朵下寨始建于1664 年,因战乱、逃难、外出经商等因素从建水迁徙后陆续形成村落。普朵下寨梯田面积共126.8 亩,森林面积共1145 亩,全村共31户110 人。



普朵下寨民居之一



普朵下寨民居之二



阿者科村民居


阿者科村隶属新街镇爱村村委会,位于爱村村委会西面,遗产区的东南端。主要以村寨内哈尼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、磨秋场等)为保护对象。面积1.43平方公里,全村共62户2429人。

全福庄中寨隶属新街镇全福庄村委会,位于新街镇东南边,与全福庄大寨、小寨、上寨相邻,属于山区。主要以村寨内哈尼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、磨秋场、祭祀房、水碾房等)为保护对象。面积1.01平方公里,全村共69户369人。



全福庄中寨祭司房



全福庄中寨蘑菇房



全福庄中寨水碾房


上主鲁老寨隶属新街镇主鲁村委会,地处新街镇东面,西面大新寨,南邻坝达村。面积0.4平方公里。主要以村寨内哈尼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等)为保护对象。全村共46户230人。

土锅寨隶属新街镇土锅寨村委会,位于新街镇南边,南邻遗产区游客接待中心。主要以村寨内彝族传统民居建筑及聚落要素(古水井、古树、庙房、水碾房等)为保护对象。土锅寨是村委会所在地,面积3.65平方公里,梯田面积1166亩,森林面积1430亩,全村共227户968人。



上主鲁老寨民居



土锅寨土掌房


上述6个村寨充分顺应自然环境,利用地形、山泉,房屋围绕水井沿山坡自由展开,顺山而建,高低错落,层层叠叠。村内道路尺度亲切,房前屋后、水磨房旁,树下井边是村民日常交往休憩娱乐的场所,寨神林设在村寨的上方,是寨神的住所。村内的寨门作为村口的标志,以木或石建造,其目的是把灾难和邪恶阻挡于村寨之外;磨秋场位于村寨下方,村民每年在此举行全村性的祭祀活动。

这一切构成了村寨森林、水系、梯田、村寨“四素同构”的独特景观要素和显著空间格局特征,该模式最大限度地保存和展现了哀牢山地区原始生态系统,梯田农业生态与自然生态通过互相补充、完美融合,创造了一个自然、良性的人居环境,代表了受益于传统知识的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。

2013年6月22日,红河元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,成为我国第 45 处世界遗产地和我国首个以民族名称命名的世界遗产。大新寨等6个村寨作为“红河哈尼梯田”世界文化遗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村落格局与民居在整体布局和建筑形式上独具特色,同时与当地的民族文化和梯田农耕活动紧密联系、相互融合,是遗产区哈尼族村寨的典型代表;其建筑风格是研究红河地区社会历史发展和建筑史发展最好的见证,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、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。

由于年久失修,现今大新寨等6个村寨传统民居主体结构及构件糟朽严重,本体建筑或院落有非原状的建筑及不当维修,房屋格局被人为改建、加建,建筑外立面敷设有零乱的照明、电视、通信线路,已危及古民居建筑群结构安全,破坏文物建筑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影响文物历史原貌和整体风貌环境,并存在一定的火灾安全隐患。加之村内受城市现代建筑的影响,原住民对现代生活方式和居住质量提高的愿望强烈,现代建筑不断滋生,村落风貌异化趋势较为严重,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,遗产保护工作成为空前的难题。为此急需对其进行修缮,并对文物建筑周边保存环境适当进行治理。受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哈尼梯田管理局的委托,我所承担了该修缮工程的勘察、测绘和设计工作。       

 哈尼族传统民居占地较小,房屋平面呈方形,空间组成由正房、耳房和前廊构成,屋顶有平顶的土掌房和两坡或四坡屋面的草顶房。土掌房平顶部分一般是正房的前廊或耳房,单层或二层,顶层为晒台;草顶房外形近似蘑菇,俗称“蘑菇房”。房屋依地形的变化,灵活地镶嵌在不同的山坡地上,成组成群,自然有序。

针对上诉病害及村落发展状况,通过对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估,根据不同的残损程度进行保养性维修和重点维修工程,将确有文物保护价值的 A、B 两类传统民居列为修缮与室内居住功能优化提升的主要对象,从传统民居的屋顶、墙体、门窗、勒脚、细部装饰、色彩等方面提出较为系统、科学的修缮方案:对于 A 类传统民居整体更换腐烂的茅草顶和糟朽的木构件,补配缺失的木构件,用原材料、原工艺修补残损部分,恢复建筑物外部形态、原有建筑的初始风貌和内部的空间关系;对于 B 类传统民居拆除后期搭建的石棉瓦顶,更换糟朽的木构件,维修包括内庭院部等破损的部分,整治后期加建或改建的不协调部分,参考相邻部分协调性整治已面目全非的细部。

2015年12月完成该项目的野外现场、勘察、测绘、照片拍摄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,且在上诉基础上完成勘察报告、实测图的编制。2016年2月,完成修缮工作方案及施工图的编制工作。2016年6月上报国家文物局评审获得通过。


微信公众号
手机网站
Copyright 2020 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滇ICP备19004953号-2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0578号

友情链接
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  • 6
  • 7
  • 8
  • 9
  • 10
  • 技术支持:奥远科技